尊敬的凡科经销商:
为保证经销商业务合作正常有序的运行,规范全体经销商的业务行为,特列出以下注意事项,请严格遵守:
1、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贵方应维护我司的品牌形象和声誉并忠实于我司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我司的利益和市场形象。
2、贵方在销售我司产品时,应按照我司网站上的服务条款及说明,向客户进行解释说明,销售价格以我司网站届时公布的直接客户价格为准。不得低价宣传、销售或变相低价宣传、销售我司的产品及服务,且贵方不得通过互联网及第三方交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网、拍拍网、站长网、信息港、团购网站等网上交易平台)销售我司产品及服务,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引导客户到我司平台以外的平台进行交易。
3、贵方应当客观宣传其与我司的关系,不得自称为我司公司或人员、我司的子公司、我司分公司或我司其他关联公司。
4、贵方注册的公司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微信公众号名称、小程序名称等不得带有“凡科”、“凡科网”等与我司有关的字眼。
5、贵方不得使用或模仿我司网站框架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片、商标、视频
等)效仿伪装我司的钓鱼网站来推广我司产品及服务。
6、贵方不得将我司拥有的商标、专利、技术知识等用于非销售我司产品的目的,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我司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知识、许可证、专利、商标、LOGO、销售数据、销售信息、订单信息、顾客购买行为等保密事项。
7、贵方不得制造或销售假冒我司商标、专利、企业名称、产品特有名称或包装的产品。
8、贵方不得仿造或销售伪造我司产品及为从事侵犯我司权利的人提供便利条件。
9、贵方不得冒用(即用我司商标贴在其它产品上进行销售)我司品牌名称。
10、我司因业务不断扩大,为了顺应业务发展、方便全体经销商开展业务、节约双方合作成本,我司已经上线经销商管理平台,届时贵方应当注册登入该平台,并与我司签订电子合同,电子合同有效期限与原纸质合同有效期限一致。
以上注意事项敬请知悉确认,若有违规,我司有权要求贵方进行整改,或有权在无需通知贵方的情况下,解除相关合同,关闭贵方账号,并要求贵方承担人民币壹万元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贵方业务结算款中扣除。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我司造成的损失,贵方还应额外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制度将于2018年1月10日起正式执行,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司联系,谢谢合作!
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