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回原因】
您主体下存在已经备案成功的网站,请您保持已备案成功的网站能够正常访问,标题title栏需要包含备案时的网站名称,网站内容与备案信息保持一致,并在网站下方标注版权所有及备案号,并将备案号链接至工信部网站,工信部网站为:https://beian.miit.gov.cn/ "
【处理方式】
同一个备案主体下已完成备案的网站,管局都会审核,管局要求已备案网站要能够正常访问,并在底部设置显示备案号并设置链接到工信部网站(部分省份需要添加备案单位的版权信息),如果域名已过期不使用,请先注销原备案。您可以访问工信部网站:https://beian.miit.gov.cn,查看单位备案的已备案信息